在1700多年前,以色列人被罗马人统治着并且要纳税给罗马政府。当时因为有不愿意接受罗马统治的以色列人在罗马城暴动,结构造成所有以色列人被罗马政府赶出罗马城(徒18:2)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时难免有基督徒对罗马政府不满存着敌意。另外,罗马政权看基督徒是以色列弥赛亚的跟随者,这弥赛亚是以色列人认为的救主要拯救以色列人脱离罗马政权。于是,宗教跟政治产生了一种紧张的关系,如果处理不当,基督教可能会遭到罗马政府镇压。使徒保罗看到了可能发生的危机,他很笃定地对基督徒说:你们要顺服掌权者!他在罗马书13章1至2节那里这么说:“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上帝的。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。所以,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”
各位,如果你是马来西亚人,记得你只有一个国家,我们的选择应该是爱马来西亚我们的国家。爱马来西亚的其中一个具体表现,也是上帝对身为公民者的要求就是要顺服掌权者。
顺服掌权者是承认是上帝把我们放在那权柄之下,并且承认这有权柄的乃是上帝的仆人,她是基督施行王权统治的器皿,也就是经文中说的:“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”(参考但以理书4章32节)。故此,我们是因为顺服上帝而顺服掌权者。
然而,我们必须两面俱到地认知,基督徒并不是对掌权者的每一个命令不加分辨盲目地服从,因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构成服从的最终权威在于上帝,也就是说,我们顺服在掌权者,但这要以不跟上帝的律法冲突为原则,就像使徒行传5章29节说:“顺从上帝,不顺从人,是应当的。”否则,我们必须尽所能的作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。
此外,在一个民主制度下的马来西亚,基督徒的顺服应该包括了以负责的态度参与每次的投票选举。是故,如果对掌权者不满意,我们可以用选票来否决他们,或者用其他合法的途径表达我们的意愿。龙应台博士曾经说过:爱国就是监督政府不做错事。我们可以有建设性的督促政府作对的决策,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;再不然,若有能力,我们就自己参政去,为民请愿,就如约瑟、但以理、以斯帖、尼希米先辈。的确,我们需要更多忠诚良善的参政者督导政府,伸张上帝的公义,在政治界荣耀上帝。
若是无缘无故地不顺服掌权者,罗马书第2章2节提出了警告:“所以,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”既然权柄是出於上帝的,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,那么,如果我们对抗掌权者,我们很可能是在反对上帝了。抗拒上帝的,上帝要刑罚他。
末了,让我们做另一方面的思考。在圣经中,我们看到上帝曾经兴起残酷的政权作手中的杖,用她来刑罚当时不被捏的以色列百姓,就像出埃及记9章16节中上帝对法老王所说的:“其实,我叫你存立,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,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,”又如以赛亚书10章5至6节中所说的:“亚述是我怒气的棍,手中拿我恼恨的杖。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,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,抢财为掳物,夺货为掠物,将他们践踏,像街上的泥土一样。”是故,如果马来西亚出现了极不理想的政府,是否同时是我们应该深切反省信仰的时候了!
(本文刊登在新华日报《绿洲》,页S5,23/2/2013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Note: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.